是誰將「浪漫」污名化?總有人評論,當一個人認定戀愛需要浪漫,等如不切實際,是年輕的戀人沒經歷過真實愛情,因而產生錯誤想像。事實根本不是,浪漫這個元素是必須和實際的,有它才能成就一段關係。
早前圍著數個不同年齡的女士聊天,從 30 到 50 歲的,不約而同,當談及到愛情之所需,不論 30 歲熱戀中的,40 歲單身者,還是 50 歲已結婚廿載的,都認為除了愛和尊重等等,浪漫是不可缺少的。雖然,彼此口中的浪漫不一樣,只因人在不同年紀所面對的處境不同,以致重視和需要的東西都不一樣,但無論如何,都是能使自己感覺夢幻和浪漫的相處和生活細節。
最觸動的,莫過於年紀大了的浪漫。友人說,50 歲怎麼不需要浪漫?那是當子女已經有自己的世界/或者沒有子女,而她可以和伴侶重返年輕時踏足過的拍拖地方;又或是一起上堂學習新知識,也做義工等等,當中的重點是,彼此在中年或初老時的一種深度互相依賴,不單是重新發現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價值,也重新知道自己於對方是如何重要。
能夠有一個人認定你的重要性,是 40 至 50 歲漸入中年迷失的浪漫。30 歲的?當然要繼續享受自由、激情、甚至物質帶給你的浪漫感,那絕不應有罪惡感,只要你能在生活中實現它們,而不是妄想著。最怕只是,你以為浪漫是發生在腦袋中的,而現實不能滿足你的。
說到底,浪漫不虛幻,那不是天馬行空、虛無縹緲的東西。如果你以為浪漫只能夠是在羅馬認識到一個白馬王子,當然不切實際了。浪漫其實是跟你的身邊人在任何地方,做著你想做的事,然後你眼中的他便是白馬王子。
撰文 : Kiki
圖片來源: 《羅馬假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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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過不白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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